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
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命根子。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
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新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发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贫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十六年,明社稷将倾,是降清还是抗清? /
清朝末年,四方战乱,民不聊生。本书讲述了摸金校尉前辈张小辫的传奇一生。误入年久失修的前朝贵妃陵墓,见金棺、遇奇人、得奇书、历奇险,习得一身不传之秘。从此也开始了张小辫诡谲的历险传说。破解造畜谜团,率领雁营大战太平军每每涉险,都有深藏不露的神秘人物林中老鬼相助。林中老鬼所言能让张小辫大富大贵,最后却是一场早已安排好的大阴谋。 /
这年冬末,温禾安失权被废,流放归墟。 她出生天都顶级世家,也曾是言笑间搅动风云的人物,众人皆说,她这次身败名裂,名利皆失,全栽在一个情字上。 温禾安早前与人成过一次婚,对方家世实力容貌皆在顶尖之列,声名赫赫,双方结契,是为家族间的强强结合,无关情爱。 这段婚姻后来结束的也格外平静。 真正令她意乱情迷的,是东州王庭留在天都的一名质子。他温柔清隽,静谧安宁,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笼络她的附庸,联合/
1. 沈晗霜姿容昳丽,进退有度,所求只是觅得良婿度过平淡的一生。 可嫁给平南王世子祝隐洲后,她才知他本有心上人,但那人已成了太子妃,是未来的皇后。 沈晗霜只是他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世上许多夫妻之间也并无情爱,只因合适与习惯也可以相安无事地度过余生。 沈晗霜不愿费心强求更多,更不会再把祝隐洲某些时刻的不知节制当成他动情的证据。 所以发现自己已情根深种时,沈晗霜把心思藏得很好。她继续做祝隐洲温/
林纸穿越到星际时代,变成了女O,原主不止身娇体软,还混进联盟最好的帝国机甲学院,达成了学院几百年未有的门门课程垫底的究极成就。 身无分文,饿到半死,就快要被赶出学院时,林纸忽然发现,这里的每一种机甲,从学院仓库里生锈的复古机械手,到机甲巨头公司还没公之于众的闪闪发光的神秘新型号,跟她的耦合度,全都是百分之百。 十项全能的帝国骄子们: (开始):你说那个弱鸡林纸吗? (后来):给跪了大佬,是/
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 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可我是个理科生,对文言文过敏,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 有一次,边境骚乱,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以达成秦晋之好。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但在其位谋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