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人吗?”秦夜前身趴在柜台上,用力敲了敲:“老板呢?住店。
” 没人回答。
整个旅店安静地如同坟墓。
“秦哥……要不我们换一家吧?” 话音未落,一盏台灯啪嗞一声打开了。
就在他们身边,距离王成浩不到一米远,灯光下,一张苍白的脸,长着一小撮山羊胡子,目光有些泛红,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们。
“卧槽!!”王成浩吓得魂飞天外,这老头什么时候在这里的?怎么呼吸声都没有!不……不止呼吸声,其它人该有的声音,比如坐在椅子上动动身体,他也没有! 他,就像一具会动的尸体,静静地坐在这里,等着每一个自愿进入的客人。
秦夜无动于衷,拿出身份证:“两人。
大床房。
” 老者没有接。
这是一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老者,头发却已经完全白了,看起来简直有七十岁。
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一道道深邃的痕迹。
皱纹极深。
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眼睛钉子一样看着两人。
十秒后,他的声音才沙哑响起:“这里,不住人。
” “其它店都满了。
”秦夜无所谓地打了个响指:“要不我也不想住啊,你看你这旅店破的。
将就一晚吧。
” 老者忽然笑了,露出一排黄黑色的牙齿,声音如同猫抓玻璃,难听无比:“你,真的要住?” 秦夜点了点头,王成浩拼命摇头。
老者没有再开口,接过身份证,王成浩这才发现这里电脑都没有,只有一台台灯,记身份证还是手写的。
“201。
”老者说完这句话,关上了台灯。
摁下另一个按钮,啪的一声,楼道上另一盏灯亮了起来。
昏黄。
灯光昏黄,楼道黄昏。
这栋楼不知道多少年了,是那种九十年代的装修风格,下面是蓝绿色的刷漆,上面是白色。
可惜年代太久,只有一种黄色。
秋日的飞虫在灯光下飞舞着,灯光非常暗,只能照亮不到两米,两米之外,如同黑暗的地狱。
“咕咚”王成浩恨恨吞了口唾沫,拉着秦夜的手就往上走。
就在他走到楼道的时候,老者沙哑的声音从下方传来:“靠窗的那个屋子……无论如何,都不要进去……” “晚上……不要开门……不要去厕所……尽量用夜壶解决……” 这特么几十年代的旅馆啊!居然还有夜壶! 王成浩想起来就觉得皮肤不舒服。
而看到房间之后,更加不舒服了。
整个房间都散发出一股霉味。
被褥还好,没电视,窗户打开就是大片田野树林,夜风吹来,沙沙摇动,如同黑暗中的巨兽。
王成浩顿时关了窗户。
“睡吧。
”秦夜倒头就睡。
王成浩也累得不行,很快睡了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当王成浩醒来的时候,揉了揉眼睛看下手机,凌晨四点。
他被尿憋醒了。
“这狗日的旅店居然烧水器都没有!”养尊处优的王小公子什么时候住过这种店?暗暗骂了一句,穿上衣服就准备去厕所。
厕所在一楼。
他完全不想用夜壶解决。
打开门就走了出去。
“滋……”刚打开,他就忍不住抽了口气:“真他妈冷……徽省也不算北方啊,这破旅店冷得邪门儿。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十六年,明社稷将倾,是降清还是抗清? /
他,是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精英特工,在他临刑的那一刻,命运眷顾了他的生命,一项绝密任务,让他得到一次以命换命的机会。当这名有着不良血液的精锐混迹在国际大都会中,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不再是特工身份的他,一切都要在平凡的生活中体验到酸 /
每个世界明珠都是剧情里面不得好死的恶毒女配。 世界一:古代版带球跑文的恶毒女配 女主是穿越成花魁的现代女特工,与王爷春风一度后带球跑了。明珠是仗着王爷男主不知道女主长相,顶替女主的恶毒女配。贪图荣华富贵,作天作地,怕身份暴露死命陷害女主。 但本该与特工女主相亲相爱的王爷男主,却对她这个小作精神魂颠倒。 世界二:成为男主的小继母后 明珠是男主又蠢又毒的小继母,她打压男主,陷害女主,只为了给自/
十八岁那年,黄皮子寻仇,全村男女老少横尸荒野,自此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血池里究竟有什么? 朝天棺葬的谁? 黄金棺又是哪位达官显贵的归处? 槐木棺内的大人物,有何来历? 避天棺是否真的可以令人长生? 我叫叶鞘,师承抬棺人 /
这年冬末,温禾安失权被废,流放归墟。 她出生天都顶级世家,也曾是言笑间搅动风云的人物,众人皆说,她这次身败名裂,名利皆失,全栽在一个情字上。 温禾安早前与人成过一次婚,对方家世实力容貌皆在顶尖之列,声名赫赫,双方结契,是为家族间的强强结合,无关情爱。 这段婚姻后来结束的也格外平静。 真正令她意乱情迷的,是东州王庭留在天都的一名质子。他温柔清隽,静谧安宁,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笼络她的附庸,联合/
1. 沈晗霜姿容昳丽,进退有度,所求只是觅得良婿度过平淡的一生。 可嫁给平南王世子祝隐洲后,她才知他本有心上人,但那人已成了太子妃,是未来的皇后。 沈晗霜只是他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世上许多夫妻之间也并无情爱,只因合适与习惯也可以相安无事地度过余生。 沈晗霜不愿费心强求更多,更不会再把祝隐洲某些时刻的不知节制当成他动情的证据。 所以发现自己已情根深种时,沈晗霜把心思藏得很好。她继续做祝隐洲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