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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胜男定定注视着叶欢,看着他蕴满了泪水的眼眶,她的心仿佛被狠狠撞了一下,疼得五脏六腑都在翻腾。
是为了福利院的孩子们心疼,还是为了眼前这个男人? 高胜男自己也不知道,直到嘴角尝到又苦又咸的味道,她抬手一抹,发现自己已是泪流双腮。
叶欢抬头望着小巷的远处,一街之隔的对面,那里灯红酒绿,那里莺歌漫舞,那里是另外一个繁华的世界。
陈年斑驳的巷子,满目青苔的青石阶,粉迹剥落的土砖墙,处处显露出沧桑落魄,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繁华都市,这样的小巷仿佛完全脱离都市之外,它根本不属于这个年代,或者说,它早该消失于这个年代。
如同叶欢,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为了生存,咬着牙逼迫自己融入进去,一个人与一个时代产生了冲突,后果必然是折戟沉沙,潦倒穷困。
叶欢太渺小了,他无法改变这个时代,他连适应这个时代都做得不够好。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如同所有平凡的小人物一样,叶欢小心翼翼的活着,他希望自己活得好一点,可事实上他活得并不好。
高胜男终于明白叶欢为什么一直是这种死要钱的德性了。
叶欢背负太多责任,他太需要钱,为了钱他甚至愿意不择手段,不顾法律。
爱心吗?高胜男摇摇头,这已不是简单的爱心了,福利院对叶欢来说,是家,弟弟妹妹们是家人,在叶欢眼里,他们是自己的亲弟弟,亲妹妹,一个人对家对家人奉献,绝对称不上爱心,爱心太假,太虚无,他所做的一切,是责任,是天生本应该由他做的事。
站在陈旧的巷子里,从小锦衣玉食,不知穷困为何物的高胜男此刻如同置身于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仿佛被阳光遗忘,遍地沧桑,站在这里,听着叶欢娓娓道出人生的艰困,此时尤觉辛酸。
“叶欢,我帮你。
”高胜男语气从未有过的坚定。
叶欢的语气也从未有过的真诚:“谢谢。
” 二人相视一笑,巷外的阳光洒在身上,二人映在地上的影子那么的投契。
…… 高胜男以前最讨厌最痛恨的就是像叶欢这种痞子混混,这种人属于社会不安定因素,坑蒙拐骗偷这些案件里,大多数都是这种人干的,正义感过剩的高胜男对痞子混混有种天生的排斥和反感。
可现在她对叶欢的观感却慢慢发生了改变。
她发现叶欢并非如他表面看上去那么混帐,至少这个混混有担当,有血性,懂得背负责任,除了有点油嘴滑舌,基本没有太大的毛病,就连叶欢干过某些违法的事情,那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现在的叶欢在她眼里,所有的缺点仿佛已无限美化,高胜男甚至没来由的为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发现这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而窃窃欣喜。
女人的心思总是这样奇怪,她们讨厌一切不美好的东西,却对坏男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好奇,特别是这个坏男人身上隐藏着别的女人不曾发现的优秀品质时,她对这个坏男人的好奇渐渐便发展成了好感,这种感觉就像自己挖到了一颗被埋没在烂石头里的珍贵钻石,最值得欣喜的不是这颗钻石的价值,而在于别的女人没发现它。
很显然,女人的这种逻辑一般男人接受不了,也无法理解。
高胜男现在看叶欢的目光已经大不相同,说不清对他是什么感觉,好感很多,爱意又差那么一点点,很微妙的感觉。
二人继续在沧桑的小巷里缓步慢行,叶欢没再说话,刚刚说了一大通,情绪差点失控,叶欢一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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