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果然,不久之后,休息够了的夸父们冒着雪离开了,人类的商队却不敢动弹。
原本分成两拨坐着的人们不知不觉间挤在了一起,年轻人们沉默地磨着刀,但他们也清楚,如果真的遇上了一群凶悍的夸父,这样的抵抗几乎就是徒劳。
“没关系,”老头安慰着黄小路,“这样的事情我过去也遇到过好几次,并没有夸父出现。
不过到殇州来跑商,本来就是把脑袋提在手里的冒险,真遇上了,那就认命吧。
” “那为什么要来呢?”黄小路忍不住问。
老头微微一笑,“无非是找一碗饭吃。
在九州这样的地方,无论吃哪碗饭都不容易,想要安安稳稳的,就难免吃不饱饭;想要多吃几口,就要做好从此再也吃不上饭的准备。
” 老头说得很平静,但言语里饱含着无穷的沧桑。
黄小路心里一动,觉得自己大可以和他攀谈一阵,加深对九州世界的了解。
虽然他一向害怕和陌生人说话,但面对着一个虚拟角色并且把这种交谈当做游戏必须的进程,会使他的心理障碍减少许多。
“您是怎么干上这一行的呢?”黄小路问。
老头在火堆旁磕了磕烟斗,目光仿佛无意识地看着眼前跳动的火苗,忽然问:“你看我今年多大年龄?” 黄小路看着他布满皱纹的脸和花白的头发,以及罗锅一样佝偻的背,想起了自己的爷爷:“……六十多?” 老头嘿嘿一乐:“你看走眼啦。
我今年正好四十七岁。
” 黄小路觉得难以置信。
四十七岁,那应该是和自己的父亲差不多,可他看起来已经和祖父一样苍老了。
“四十七岁,四十七岁啊,”老头说,“任谁见到我,都不相信我只有四十七岁,可一个人要是像我这样过了一辈子,又怎么可能不变老呢?” 他深深吸了口气,慢慢地说:“我生在澜州,家里本来是夏阳港附近的渔民,生活虽然苦一点,一家人倒也其乐融融。
可就在我十岁那一年,澜州北部的羽人和南部的人类打起来了。
有一天我爹正在海上捕鱼,遇到了羽人的木兰战船,一同打渔的二十多艘渔船都被击沉了,我爹仗着水性好,拼死抓住一块船板,顶着风浪游了回来。
他没有死于羽人的战船和利箭,却在十天后被官府抓去砍了脑袋,因为死了那么多渔民唯独他活着回来,官府认为他是羽人的奸细。
“我娘经不起那样的刺激,投海自尽了,留下十四岁的姐姐和我。
父亲成了奸细,我们在渔村里也没法呆了,于是卖掉了能卖掉的一切东西,离开了澜州。
钱用完了就一路要饭,就那么一直到了宛州。
我姐带着我在南淮城住了下来,她去给人做丫环,我在一家染料铺子里当学徒,没有薪水,姐姐赚的钱刚够勉强度日,好歹也熬过了两年。
我的学徒期满了,染料铺老板说我手脚麻利、脑子灵活,收了我做正式的帮工,每个月也能拿到工钱了。
那时候我很高兴,以为从此可以在南淮城安安稳稳地活下去了。
“但我没有想到,那只是噩梦的开始。
染料铺老板之所以留下我,是为了他能有机会去纠缠我姐姐。
那个老板已经五十多岁了,我姐姐才刚刚只有十六岁,但那个禽兽……他故意设局,害得我配错料毁了一大缸的染料,然后他去找了我姐姐,威胁她说,如果要赔钱的话那笔钱我们根本给不起,他完全有能力把我送进监狱。
为了我,我姐姐只能依从了他。
“后来我姐姐就怀孕了。
老板想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因为他老婆不能生育,不料事情被老板娘发现了。
她竟然带着几个打手,把我姐姐打成了重伤导致流产,最终……一尸两命,一个都没能保住。
我知道之后,犹如五雷轰顶,推着我姐姐的尸体去告官,官府却说证据不足,把我轰了出来。
“那天夜里我在我姐姐的尸身前跪了一夜,之后点火把姐姐的尸体烧了,把骨灰背在自己身上。
然后我等了一天,到夜幕降临,带着一把尖刀,趁夜潜入了老板的宅子,把老板夫妇俩的心都剖了出来。
那一年,我只有十二岁。
我过去从来没有想过,十二岁的我就能够这么残忍,可我当时还觉得掏心远远不够,我真想把他们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祭奠我的姐姐。
“我逃离了南淮城,后来就背着骨灰在九州各地流浪,只要能活命,什么都干过。
二十六岁那一年,我在瀚州给一支人类的商队做向导,结果半道上遇到了马贼,在逃跑的路途中,姐姐的骨灰丢了。
马贼离开后,我回身去找,但是草原茫茫怎么也找不到了,反倒无意中找到了一袋埋在泥土里的金铢,大概是哪个客商担心被马贼抢走,偷偷埋在那里的。
于是我丢失了姐姐的骨灰,却得到了一笔本钱,我只能安慰自己说,姐姐陪着我跑了这么多年也累啦,她也想安睡了。
于是我没有再去仔细寻找,从此开始在殇州这一带跑商,一晃二十年过去啦。
” 老头讲述的时候,语气始终很平缓,即便讲到姐姐惨死的时候,也几乎没有什么情感的波动。
火光在他满脸的皱纹间跳动着,映照出无限的沧桑感。
黄小路看着他那张苍老的面容,几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他忽然意识到,苦难其实离人是那么的近,近到触手可及,而自己过去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竟然非要进入到一个虚拟的世界中,才能对此有所体会。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种族之间的仇杀是那么的可笑,”老头说,“我被羽人害死了爹,可最终下手的其实是人类;我姐姐也是被人类害死的。
我被蛮子追过,被河络驱逐过,还好几次差点在夸父手下送命。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哪个种族更好,哪个种族更坏,这世上坏的只有人心,而不在外在的皮囊。
” 这个黄小路就不太懂了,但他也记得这个世界的基本设定,五族之间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和友谊,即便出现和平也都只是出于军事上势均力敌而暂时的妥协。
他本来没有把这些太当一回事,可当他在山洞中见到那个突然出现的受重伤的夸父时,第一反应仍然是——害怕。
这大概是这个九州世界中最表浅却又最深入骨髓的烙印了,不同种族相见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警戒,首先怀疑的就是相互伤害。
而听完这个老头的经历之后,他更加意识到,相互的伤害甚至与种族无关。
他想起自己挺喜欢看的一部武侠电影,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而现在,黄小路想,有人的地方就有伤害,人就是伤害,或者套用一位哲学家的话来说——他人即地狱。
他怔怔地想了很久,直到老头忽然又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 “为什么?”黄小路一愣。
“因为别人都对我这样的经历习以为常,大概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难吧,”老头说,“而你居然能听我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都讲完……真是个有耐性和善心的年轻人啊。
” 我算是吗?黄小路疑惑了。
他觉得自己只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清朝末年,四方战乱,民不聊生。本书讲述了摸金校尉前辈张小辫的传奇一生。误入年久失修的前朝贵妃陵墓,见金棺、遇奇人、得奇书、历奇险,习得一身不传之秘。从此也开始了张小辫诡谲的历险传说。破解造畜谜团,率领雁营大战太平军每每涉险,都有深藏不露的神秘人物林中老鬼相助。林中老鬼所言能让张小辫大富大贵,最后却是一场早已安排好的大阴谋。 /
他,是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精英特工,在他临刑的那一刻,命运眷顾了他的生命,一项绝密任务,让他得到一次以命换命的机会。当这名有着不良血液的精锐混迹在国际大都会中,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不再是特工身份的他,一切都要在平凡的生活中体验到酸 /
这年冬末,温禾安失权被废,流放归墟。 她出生天都顶级世家,也曾是言笑间搅动风云的人物,众人皆说,她这次身败名裂,名利皆失,全栽在一个情字上。 温禾安早前与人成过一次婚,对方家世实力容貌皆在顶尖之列,声名赫赫,双方结契,是为家族间的强强结合,无关情爱。 这段婚姻后来结束的也格外平静。 真正令她意乱情迷的,是东州王庭留在天都的一名质子。他温柔清隽,静谧安宁,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笼络她的附庸,联合/
【女强】+【医术】+【双洁】夫君不能人道,竟跟恶婆婆恶毒设计把她丢给乞丐!她受尽屈辱,夫君却高中状元治好了病转头害她沉塘而死!重生归来,她反手将恶婆婆丢给乞丐让其身败名裂,揭穿人渣夫君天阉之事让他无颜见人,还彻底断了人渣的为官之路! 虐渣虐得正起劲,突然跑出个郡主想抢她夫君,还屡次恶意加害她!她转身用逆天医术救了权倾朝野年纪轻轻的摄政王,直接成为郡主她嫡母! 新婚夜,摄政王轻拥她,嗓音低沉/
两度孕育,却只得金花一对。丈夫还能不避血污,温柔相劝,哪个不说大福晋嫁着了? 死后穿越到现代,又重生回来的伊尔根觉罗氏:!!! 一巴掌过去,打醒某人儿子梦,拉着他宠女儿们。 大格格想进学,却因女儿身被拒?莫慌,额娘重金给你砸好师傅来;二格格想从商,挣银子孝敬阿玛额娘?来来来,给你两万银子做本金! 坊间议论纷纷,都说大福晋昏了头。 直到大格格简在帝心,二格格将生意做到海外。各有所成的小姐俩还/
在一般小说套路里,带着金手指穿越的主角往往要干一番大事,不是成为称霸天下的男/女人、就是成为称霸天下男/女人的人。 但任拾音穿越后的金手指太大,导致她无论是称霸天下还是称霸天下的男/女人都没有难度。 所以她选择了隐居。 但作为一个隐士高人,世界的意志总喜欢时不时打扰一下她的清净。 任拾音:我都搬到了北极,为什么还会有人晕倒在我家门口。 注意事项: 金手指开局满级,但女主零级,主角又苏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