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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马路上,叶欢抱着美女警察的大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两手不住的在女警大腿上摩挲,摩挲……腿不错,修长而富有弹性,如果在床上被这样一双美腿缠绕,美滴很……当然,这种时候叶欢并没有想太多,他没色到被人用枪指着还敢吃女警嫩豆腐的程度。
事实上这个时候的叶欢完全是无意识的抱着女警的大腿求饶,就连摩挲她大腿的举动也是毫无自觉的。
叶欢太害怕了,夜路走多终遇鬼,以前跟猴子,张三他们合着伙儿的坑蒙拐骗,成功过,也失败过,但碰瓷碰到警察头上,老实说,这还是第一次——太他妈背了! 叶欢不算好人,也谈不上是穷凶极恶的坏人,他只是一个很平凡的混混,这个混混很怕坐牢。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叶欢可以想象,牢饭的味道肯定不可口……更别提牢里各种牢头狱霸,各种毒打侮辱,各种肮脏的潜规则,进去的时候是鲜嫩欲滴的菊花,出来的时候变成向日葵……想到这里,叶欢更害怕了。
打死也不能坐牢! 再说……不就碰了个不成功的瓷吗?也不至于坐牢吧? 叶欢一边嚎啕大哭,脑子里的思绪却越飘越远……今晚这道坎,不好过呀! 被叶欢吃了无数次豆腐的高胜男却真有一种开枪的冲动了。
从小到大,从学校到警校,一直走冷硬爷们儿路线的她,还从没被人这么轻薄过,活到二十来岁,她还是一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黄花闺女,以往但凡有人想追求她,不是被她冰冷如霜的眼神吓到,就是被自己高不可攀的显赫家世吓到,何曾如此近距离的被一个小混混吃豆腐,还吃得那么畅快,抱着大腿一下又一下的摩挲……俯下身,高胜男举着五四式警用手枪,乌黑冰冷的枪口抵住了叶欢的额头。
“最后一次警告你,马上松手,不然告你袭警,我有权开枪把你击毙!”高胜男语若冰珠,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叶欢是个很识时务的人,他听出这句话里无边的杀意,立马乖巧的松手,半趴在地上,像只迷路的羔羊,无助的啜泣,那凄然而略带几分卖萌的表情,绝对无法让人联想到一刻钟之前他还是个斜叼着烟嘴碰瓷敲诈的犯罪分子。
哀兵政策显然没什么效果。
高胜男冷笑数声,从背后掏出手铐,咔的一声,铐住了叶欢的双手。
“走!去公安局!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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