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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羽惑(2/3)

小路,只有一脸郁闷地在一旁受气的份。

我不由又想起了羽家的羽清露,心里微微一酸,接过酒杯来一饮而尽。

“好酒量!痛快!”林霁月赞道,“再来一杯!” 我也记不清那天晚上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酒。

其实驿馆里用来待客的都是酒味很淡的水果酒,一般不怎么醉人,好多酒徒不屑一顾地说这种酒“就和糖水差不多”。

但我的年纪毕竟还小,即便是糖水,也足够把我灌得晕头转向了。

不过我的体质还真不错,虽然大醉,意识却始终没有迷糊。

我还记得我和林霁月一起引吭高歌,把驿馆外面的野猫都吓跑了;我还记得我握着林霁月白暂柔软的手,向她发誓只要我度过了自己的成人礼就会马上娶她;我还记得黄小路不断劝林霁月“别再让他喝了”,结果被林霁月狠狠揪住耳朵,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最后我终于成了一滩烂泥,被林霁月横抱着送回到家里,然后在翼安的絮叨声中被送上了床。

“成天和这些人类混在一起,迟早变成疯子!”翼安替我盖上被子,摇着头走出门去。

但我根本睡不着,酒精在我的体内跟随着血液窜来窜去,让我全身都处于某种兴奋状态。

我需要发泄。

就在这时,我注意到,室内很亮堂,明亮的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今天是满月日,也是明月月力最强的时刻。

而我,已经满七岁了,并且顺利地在自己的第一个起飞日里飞了起来。

云氏纯血统的高贵血液让我天生就拥有卓越的飞行能力,那一夜,我是所有成功起飞的七岁(也包括八岁和九岁,因为不是每个羽人都一定能在七岁那年就首飞成功)孩子中飞得最高的,为此得到了领主,也就是我父亲特别赏赐的一枚鹰翔胸针。

那枚胸针后来我送给了羽清露,可惜,却没有换来她的一个笑脸。

今夜,我飞得比起飞日还要高。

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展翅飞翔在扶风城的上空,只觉得身下的一切都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

但当我飞过位于城市中央的年木时,我的目光无意扫过了年木最高处的祭台——那上面有一个人影! 这么晚了,谁会爬到年木的顶端去呢?我正疑惑着,那个人影好像也看到了我,于是一转身消失了。

我的酒意醒了一点儿,好奇心却开始泛滥。

我迅速降落到地面,藏在一棵高大的樟树后,悄悄窥视着。

由于年木承担了很重要的祭祀作用,所以外面专门搭建了旋梯,直通向最高处的祭台。

那个人影也应当从旋梯下来。

等了一会儿,终于有人走了下来。

借助着清亮的月光,我很容易就认出了那个人的脸——那是我的大哥云彤!他穿着只有在各种典礼上才穿的厚重的华丽长袍,手里还握着一根象征领主地位的权杖——当然这是假的,是用木头削成的,他的脸上充满了愤恨之情。

我想了好一会儿,联想起之前大哥向叔叔询问祭司到达的时间,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可怜的大哥!他看来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当这个领主了,居然趁着夜深入静的时候,自己跑到年木顶上去演习,幻想自己已经接任了领主,正对着年木下的万千民众致意呢。

目送着大哥的背影渐渐远去,我心里一阵不忍;真是没想到,平时从来没表露过半点对领主之位渴望的大哥,内心深处居然是那么的在乎,那么的急切。

不过是多等半个月而已,他就已经着急到…… 等等!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如果大哥真是对领主之位那么渴求的话,会不会父亲的死…… 我哆嗦着慢慢走回领主府,觉得全身的每一处毛孔都在散发着寒意。

“照这么说来,这种可能性还真不能排除。

”林霁月听完我的猜想,面色凝重。

我很苦恼:“如果父亲真的是被大哥害死的,我该怎么办?和他翻脸吗?还是为了家族的荣誉和城邦的荣誉,假装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你大哥真的能对你父亲下手,就说明他是一个内心歹毒的人,”林霁月正色说道,“他日后继任领主之位,也肯定是个坏领主,不会给城邦的人民带来幸福。

更何况,他能下手加害你的父亲,那他心里也一定担忧有人会加害他,说不定他会提前向你和你的二哥……” 林霁月的这一番推论听得我浑身发毛,但这时黄小路打断了她:“喂,别老吓唬孩子了,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领主是被云彤害死的,你居然就连未来都预测出来了。

” 林霁月撅起了嘴,不过并没有反驳,黄小路转向我:“你别太紧张了,我觉得事态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

现在不过是你的哥哥跑到年木上模拟了一下即位典礼而已,不必自己吓唬自己。

” 他话锋一转:“不过,你的这两位哥哥的确都有可疑之处,你是个孩子,不大容易被人注意,有空的话,多多留心他们的一举一动,发现了什么就来告诉我们。

” 我连忙点头,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主心骨。

而我也更加确定了一点,这个表面看起来沉闷木讷,甚至有点懦弱的黄小路,才是两人当中真正拿主意的那个。

按照黄小路吩咐的,我开始留意两位哥哥的举动。

二哥云晗倒是没什么异样,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大哥的即位典礼丝毫也不伤心,还是照旧白天勤奋练习弓马,夜里就和他的朋友们鬼混,搅得扶风城里的大小洒馆不得安生。

幸好这些酒馆基本都是人类开设的,人类就是喜欢热闹,倒也问题不大。

而大哥看来也一如往常,每天还要挤出更多的时间跟随叔叔学习,为未来的领主生涯做好准备。

但我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他对年木顶端的祭台有一种近乎迷恋的情怀,几乎每隔一两天就会拿着那根木头削成的权杖爬到祭台上去,俯瞰着他假想中的万千子民。

我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黄小路,黄小路给出了一个更加古怪的名词——变态。

他给我解释了什么叫做变态,我仔细想想,觉得大哥还真符合这一定义。

也就是说,他要么是个杀害父亲的大坏蛋,要么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家伙,看来不管怎么样,扶风城以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

我们云氏杜伊维安家族,守护杜伊霍城邦已经有千年历史,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昏君,所谓“杜伊维安”,意思就是杜伊霍的灵魂。

难道这伟大的灵魂会在我大哥身上终结吗? 这种想法让我有些郁郁寡欢。

虽然我只有七岁,但任何一个羽族的贵族孩子,都会在他刚刚懂事的时候起就不断被灌输荣誉的概念,我不希望我的家族荣誉蒙羞。

可我无能为力,因为我只有七岁。

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呆在驿馆里,和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在一起,不去想那些烦心事。

我和林霁月很谈得来,她也很乐意把她过去做杀手的经历讲给我听,就好像是我在陪她重温那些回忆。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天罗”不过是传说中捏造出来的组织,没想到它竟然是真实存在的,而我居然有机会去认识一个活生生的天罗。

那些暗杀故事的确扣人心弦,每次当林霁月讲到她屈身于小小的屋檐角落,从缝隙里看到暗杀对象从长街的另一头慢慢走过来时,我就比她还紧张。

而黄小路则从来不愿意谈起他过去的经历,每次我要他讲故事,他就只会讲他和林霁月一起去殇州,他和林霁月一起去越州,可事实上他们俩在—起搭档也不过一年时间。

“以前呢?你加入天驱之前呢?那时候你做些什么?”我不依不饶地追问。

“没做什么,”黄小路把头侧开,“我的生活很无聊的,就是读读书,玩玩游……练练武,活了十八岁几乎都没出过远门,比霁月差远了。

你还是听她的故事吧。

” “你骗我,”我大声说,“说谎的人都是这样,说话时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 林霁月哼了一声,似乎对此相当不屑。

她大概也从来没有在黄小路那里听到过他过去的故事。

我有点生气了,对他说:“我走啦!” 我走出门去,黄小路也跟着追了过来。

我装作没看到他,大踏步地向前走,但我的腿太短,无论如何不可能甩掉他,最后我叹了一口气,停了下来。

黄小路来到我身前,蹲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好吧,我说一点我的事,但你要发誓,不能告诉霁月。

” “我以云家的荣誉发誓!”我又高兴起来。

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棵大树,靠着树干坐了下来。

黄小路皱着眉头,好像是在盘算着应当怎样措辞,最后他开口对我说:“其实我是不属于九州世界的人。

” 我没听明白:“不属于九州世界?那你是从哪儿来的,海外吗?” “也不是海外,比海外还要远得多……”黄小路搔着头皮,“该怎么解释呢?” 他左看右看,从地上捡起了两片树叶:“你看,我们如果把整个九州世界,包括三块大陆和大陆之外的浩瀚海洋比作一片树叶的话,我不属于这片树叶中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来自……另外一片树叶。

” 这话还是不大好懂,但我已经勉强可以摸刭一点方向了:“是不是就好像传说中神仙的领地,和我们的大地永远不会相交。

” 黄小路想了想:“你大概可以这样理解吧。

” “那你快讲讲,你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兴奋起来,“你不会是个天神吧?没准我每年还祭拜过你呢。

” “抱歉,这个可不行,”黄小路摇了摇头,“我不能跟你讲那个世界的任何细节。

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天神。

” “真没劲。

”我嘟哝着。

看着我失望的表情,他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可以稍微告诉你一点,一点点。

” “那你倒是说啊!”我斜眼看着他。

“我来到这个九州世界,是为了某种体验,或者说某种挑战,”黄小路抬头望着深邃的天空,仿佛他真是从天上来的一样,“我要在这个世界完成某些事,来证明我自己,现在我加入天驱,就是为了这件事。

” 我依旧似懂非懂,但说到体验、挑战什么的,倒是大同小异,“是不是就好比……你和别人打了赌,一定要绕着扶风城飞一圈,飞不到一圈就算你输?” “是的,那是一个赌约,一个挺可怕的赌约,”黄小路长叹一声,“我必须要完成它,不然的话,我最好的朋友就会……”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虽然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肩负的却似乎比林霁月所担负的更加沉重。

作为他的朋友,我没法在其他方面帮助他,只希望他这一次来到扶风城能够顺利地完成任务,劝服我的大哥。

当然,这得在他正式即位之后。

现在整个扶风城都在等待,等待着那位来自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的到来。

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多兰斯城邦大祭司的马车慢慢碾过泥泞的道路,进入了扶风城。

这一路都不太好走,为了照顾他老迈的身体,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得更慢,于是他花了足足二十五天才到达目的地,比预期的晚了十天。

叔叔云竞非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到城外迎接。

这位名叫经千里的大祭司比我想象中要硬朗一些,虽然这一段长途旅程让他显得有些委顿。

“请祭司先休息三天,三天后再举行典礼如何?”我的大哥建议说。

在这种时刻,看来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急切了,不过下一句话就充分显露了他的担心:“我想请祭司直接住在我家里,以免再出现上次的意外。

领主府的防卫肯定比驿馆好多了。

” 叔叔表示赞同:“我也有此意。

这一次,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 于是经千里住进了我家。

叔叔特地从城防多抽调了五十名卫兵来加强领主府的防卫。

而这三天里,我也不被允许外出了,只能每天无聊地坐在花园里,想念着我的朋友。

从小到大,我身边围绕着的同龄人都是一帮贵族小孩,个个脸上带着虚伪的礼貌和冰冷的笑容,让我从来都体会不到真正的友情。

但认识了黄小路和林霁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和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

我有时候甚至想,幸好我是老三,幸好我不必去当那个该死的领主。

看看父亲累成什么样,看看大哥癫狂成什么样,领主之位真是个害人的东西。

而二哥也不是很高兴,为了准备仪式,他也被叔叔强令禁止出去寻欢作乐,尤其在这三天里不许喝酒。

对于无酒不欢的二哥来说,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不能喝酒,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吹胡子瞪眼地抱怨,“不如现在就把我一刀宰了算了。

” “一刀宰了?那倒是容易得很,”叔叔冷冰冰地说,“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把即位典礼参加完,之后随便你想怎么死,我不拦着你。

” 我的叔叔云竞非是杜伊霍城邦的第一武土,有人说他甚至可能是宁州最好的武士,二哥虽然武勇,也不可能打得过他。

所以二哥只是狠狠瞪着他,然后悻悻地离开了。

“你长大之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啊。

”叔叔摸了摸我的头,轻叹一声。

这可真难说,虽然我倒是不好酒,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了一句,开始想象自己成年后身边天天有美女围绕的颓废模样。

三天时间很难熬,但毕竟还是熬过去了。

即位典礼的前一夜,我早早就上了床,以免第二天犯困,但没想到睡得太早也不好,两个对时之后我醒了,并且再也睡不着了。

我爬起身来,吃了一个梨,决定到屋外走走。

夜空中繁星满天,火红的郁非、莹白的亘白、纯蓝的印池、淡绿的密罗……天空星辰放射着七彩的光芒,令人沉醉。

我禁不住要想,黄小路说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夜空会是什么样呢?也像九州的星空那样绚烂多姿吗? 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声惨叫响起,打碎了夜的窍静。

声音像是从多兰斯城邦的祭司经千里的客房那里传来的,而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像我的大哥云彤! 我赶忙跑了过去,被叫声惊动的府里卫土,也迅速地赶来了。

在客房门口,我见到了大哥,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后脑上正冒出鲜血,身边的地上则有一根粗长的木棍。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幸好叔叔也赶到了。

他很镇静地俯下身,先探了探大哥的鼻息,再检查了他后脑的伤势,长出了一口气:“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伤。

” 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大妙了。

昏迷不醒的不只是大哥,还有躺在客房床上的经千里。

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就是怎么也唤不醒,叔叔耐心且细致地查找,最后在他的小腿上找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

叔叔挤出伤处的血液,仔细闻了闻,脸上的表情很是气恼。

“千日醉,”他宣布说,“他中了千日醉。

” 千日醉。

我听说过这种毒药,或者确切些说是迷药。

它不会对人体产生大的损伤,却能让人长期陷入昏迷的状态。

当然了,所谓“千日”大概是有些夸张,但是在剂量足够的情况下,让人昏迷一两个月却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上去,这个想要阻挠大哥即位的人,还真是执著啊。

叔叔显然也和我有着同样的心思,他的脸色很阴沉,目光中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怒火。

我们默默等待着医生赶来,虽然这其实是徒劳的,千日醉并没有适用的解药。

另一起意外却发生了,几名卫兵扭着一个五花大绑的蒙面人,把他押到了叔叔面前,领头的卫兵向叔叔汇报道:“我们在附近巡逻,发现这个人鬼鬼祟祟的,就把他押过来了。

这家伙武艺相当不错,打伤了我们两个人。

” 叔叔走上前,一把扯掉了蒙面人脸上的面巾,二哥云晗的脸就这样暴露在火光之下。

他嗫嚅着说:“我可以解释……我不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我只是想去厨房偷点酒。

” “偷酒?”叔叔的眉毛微微一蹙,“你大哥被人偷袭打昏,我们千里迢迢请来的祭司被千日醉弄到一个月内都不可能醒过来,而你碰巧蒙着脸出现在附近,只是为了偷酒?” “这里本来就离厨房不远嘛!”二哥抗辩说,“这不是我干的!我真的只是去偷酒!” 多幺拙劣的谎言啊,我在心里不住地叹气,换成我也能找出点更动听的理由吧。

不久之后,大哥终于苏醒了。

他说,想到第二天就是即位典礼,他有些紧张,始终睡不着觉,索性到院子里闲逛。

这时他发现了一个躲躲闪闪的人影在飞快地向着客房跑去,几乎没有发出脚步声。

他便立刻警觉起来,追了过去。

“我看到那个人影来到客房外就消失了,于是赶上去查看,没想到被他偷袭了,后脑勺被重重打了一下,所以昏了过去。

”大哥一边轻轻抚摸着被打肿的后脑勺,一边倒吸着凉气,可见疼得十分厉害。

不过总算运气不错,他的头脑还算清醒,我可是经常听说头部受重击后变成傻子的事儿。

二哥先被押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叔叔派了十名卫兵,把他严密看管起来。

他搜了二哥的全身,又搜了二哥的房间,没有发现任何和干日醉有关的线索,而经千里的房间里也没有找到二哥的脚印。

找不到证据,自然没办法定罪,但叔叔还是恶狠狠地下了命令,把二哥软禁起来。

在大哥即位之前,不许他踏出房门半步。

可是大哥的即位典礼又一次不得不推迟了,因为唯一能主持仪式的老头至少要睡上一个月才能醒。

无论怎样,至少这一天的典礼取消了,我又可以跑到驿馆去找我的朋友们,向他们报告这条大新闻了。

“这证明上一次大祭司的失踪并不是巧合,”林霁月说,“的确有人想要阻止你大哥的即位典礼,否则绝不可能那么凑巧,两次都是在典礼前夕,两次都是大祭司遭殃。

” “那你觉得,会是我二哥干的吗?”我问。

“至少他的嫌疑最大,”林霁月分析说,“首先他有动机,他看不起你大哥,不希望由他来继任领主之位,也许就是想自己来取而代之;其次,他恰好在犯罪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附近,这一点很难洗清嫌疑。

” 我也觉得林霁月说得有道理。

论捣乱,论不识大体,我二哥都是数一数二的人才,干出这些事来不足为奇。

但黄小路却在一旁一直不说话,眉头紧锁着,好像有他自己的想法。

“你又想到什么了?”林霁月问。

“我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黄小路说,“我恰恰倾向于认为这件事不是云晗干的。

”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因为你二哥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笨了。

”黄小路说,“如果他真的想要抢夺这个领主之位,你们不觉得他做的这两起案子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实际意义?”我有些不太懂,但林霁月却似乎抓住了黄小路的思路,她陷入沉思的时候总是不断扑闪着那双好看的大眼睛,让我越看越是心动。

“你的话的确有道理,”林霁月说,“就好像我们天罗出手,要的都是取人性命,把一个人弄昏过去,有什么用?具体到这次的事件,就算杀死一百个大祭司,又能有什么用?” 我立即明白过来了。

林霁月说得没错,如果二哥真的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应该对大哥下手才是。

只有杀死了大哥,他才真正具备了继任领主的资格,否则的话,光是阻挠仪式,只能是拖延时间而已。

“你们也发现了吧,还是我之前所说的,需要找到合理的动机。

”黄小路说;“如果你二哥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应该干掉你大哥才对,向两个老祭司下手能有什么用?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这两个老头,也都并没有被杀死。

你们城邦的大祭司只是被绑架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尸体;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则被千日醉弄昏了,也没有生命危险。

那个潜藏的罪犯到底想要干什么?” “是啊,这么看来,根本不像是争权夺利,反倒像是小孩子的恶作剧……”林霁月说了半截,忽然住口不说,直直地看着我,把我吓了一大跳。

“喂,你可不能胡乱怀疑我啊!”我喊了起来,“我只有七岁,七岁而已,有那么大本事绑架大祭司或者用毒针伤人?” “正如我们之前怀疑你二哥时所说的,你不用亲自动手,完全可以指使他人嘛!”林霁月毫不松口,“我见过你的仆人翼安,一看就是身手高强的人。

而且,第二起案件发生的时候,你不也是最早出现在现场的人吗?” 见鬼,翼安竟然也成为了我的污点,真是让人百口莫辩。

翼安的确有功夫,事实上他曾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大盗,被我父亲抓住后,父亲看重他的一身武功,决定放他一条生路,翼安感激之下,选择了在领主府里做家仆,后来更成为了我的贴身仆人。

没想到,现在他反而成为我的罪证。

“你这么说真是太伤感情了……”我急得要哭,却想不出该如何辩解,幸好黄小路坚决地摆了摆手。

“放心好了,不是我们的小朋友干的。

”黄小路说,“这件事并不是什么恶作剧,背后隐藏着一些深意。

” “什么样的深意?”我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问。

“现在我还只是有那么一点模糊的猜测,没法具体说出来,”黄小路说,“再等等看吧,如果我没有预计错的话,接下来还会有新的事件发生。

” “乌鸦嘴!”林霁月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的表情显然已经相信了。

不只是黄小路,我叔叔和其他的城邦贵族们也都认为还会有事发生。

他们很紧张,聚在一起足足商议了一整天,连晚餐都是直接送进议事厅吃的。

天黑之后,他们终于商量出了结果,我叔叔走出议事厅,宣布了如下的决定。

“即位典礼将在五天之后举行,由本城第二祭司主持,一切仪式一律从简,”他一边说着,一边提高了声调,似乎是为了让二哥也听到,“如果二祭司再出什么事,就取消掉所有的仪式,由我亲自主持加冕!无论如何,五天之后,云彤必须即位!” 这个决定想必是十分艰难的。

“仪式从简”这四个字从羽人的嘴里说出来,就好比人类说他们从来不贪财好色,好比夸父说他们头脑灵活、性情和善,好比河络说他们从此不再信奉真神,总之带点天崩地陷的效果。

但是我叔叔真的那么说了,而且是斩钉截铁毫无任何回旋余地。

假如二祭司再出点什么事,他就会亲自上阵,略去一切的繁文缛节,把我大哥扶上领主的宝座。

“我叔叔可是城邦的第一武士,有谁想要用小动作对付他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对我的朋友们说,“这次他真的气坏了,宁可坏了规矩,也绝对不再让暗中使坏的那个人得逞了。

我大哥也终于不必一次次地站在空荡荡的高处过干瘾啦。

” “但愿能早点解决吧,”林霁月轻描淡写地说,“我实在有点等不及了,而我们的敌人,也同样等不及了。

” 我这才注意到,林霁月的衣袖被撕开了一个口子,而黄小路的左手手背也包扎起来了,看来是受了伤。

“这是怎么了?”我间,“有谁找你们的麻烦了吗?” 黄小路没有回答,而是示意我看床下。

我趴了下去,赫然发现床底躺着一具僵硬的躯体,那是一个相貌平凡的羽人,但我碰巧认识他。

他是驿馆里的一个杂役,好像是新招不久的,一向对我十分恭谨。

不过以后再也无法在驿馆看到他了,因为这人的喉头多了一道细而深的伤口,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林霁月经常提到的“天罗丝”干的。

她虽然加入了天驱,但当年天罗的武功可是半点也没丢下。

“这个人怎么会被你给杀了?”我强作镇定地问,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那道咽喉上的伤口真是让我想吐。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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